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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关于研究生培养的试行意见
2013-04-27 11:37  

为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提升重点实验室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实际能力,增强研究生的职业竞争能力,经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会议研究,对研究生培养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1.研究生培养实行按项目培养方式,原则上研究生在研二加入项目组并进入实验室,平时的研究学习由项目组负责老师考核。每位研究生每周提交一份学习小结(每周日晚上12:00点以前提交),每月需提交一次学习报告(可以是项目进展、学习汇报、程序开发心得、程序设计等),学习报告的提交时间是每月的30号以前。周小结和学习报告也是学生最终是否可进入开题或答辩的依据之一。

2.研究生在进行论文答辩申请前需在自然科学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录用证明也可),否则不予答辩。在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的第一篇论文除学校给予报销的版面费外,实验室再给予同等金额的现金奖励;再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文章,实验室予以报销,但文章必须与所在项目组研究方向相关。核心(EI、SCI)期刊由学校认定。

3.研究生在进入项目组前,必须掌握与实验室项目相关的计算机程序语言或数据库。由项目组负责老师进行考核,考核不过关者,不能进入项目组。

4.从研二开始到研三上学期(共一年半),对进入项目组的学生,将按每人每月(硕士生300元、博士生每月500元)的现金拨到项目组,由项目组负责老师根据周小结和工作情况发放。

5.考勤也是评价各位学生的依据之一,原则上每位学生每天须打考勤,由项目组负责老师决定项目组成员是否每天打考勤。

6.每位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后,将得到屏风桌一位,椅子一把,电脑一台(需登记),门卡一张(需交10元押金),毕业时清点移交还回实验室,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7.经项目组负责老师同意后,实验室可以报销与专业有关的书籍。研究生购书后,须索要发票,发票单位注明“贵州师范大学”。将书、发票、书籍小票在实验室张安钰老师处进行登记、盖章及报销。实验室报销书籍为实验室购买,研究生只能借阅,不能带出。

8.研究生毕业离校前,须将自己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所完成工作刻盘一张,与纸质材料一起交回实验室张安钰老师处留存。

本意见从2012级研究生试行。

                                                  贵州省信息与计算科学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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